弦歌不辍,笃行致远。贺州学院广大师生一代代薪火相传,赓续文脉,在勇毅前行路上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印记。为进一步丰富校史档案馆藏资源,妥善留存文化记忆,以全面记录学校发展历程,生动展示办学成果,更好地为学校提供档案信息服务,学校档案馆、离退休工作处、校友工作办公室联合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长期征集校史资料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自建校以来,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,能够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和建设发展的,有纪念、收藏、展览、研究价值的各种实物、资料。
二、征集内容
1.反映学校不同历史时期变化发展的基建照片;
2.历任校领导、国家或国际重大奖励获得者、校友的论著、手稿、笔记、书信、题词、奖状(品)、证书(章)、聘(任命)书和有纪念意义的工作、生活用品及相关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音像史料;
3.反映学校办学以来主办、承办的各种教学、科研会议以及各项大型活动的照片和实物;
4.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奖章、证书、牌匾;
5.学校各时期的教学、实验、社会实践、学习、生活等物品,如教材、教具、生活用具、相关票证等;
6.反映师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,如校徽、录取通知书、报到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图书借阅证、毕业证书、食堂饭菜票等;
7.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相关资料;
8.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、纪念册、通讯录等;
9.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中形成的资料(含贺信、贺电、礼品、照片、文档等)
10.其他能够反映学校面貌和历史变迁的校史资料。
三、征集方式
1.捐赠。捐赠方基于自愿原则,无偿捐赠校史资料。此类校史资料所有权归学校,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及纪念品以致谢忱;
2.代管。对特别珍贵的文献、照片、实物等档案资料,根据本人意愿,可与学校签订保管协议,由学校代为保管;
3.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文献、照片、实物等档案资料,可由学校复制留存,原件归还校史资料提供方;
4.经友好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。
四、征集说明
1.征集工作长期开展,本公告长期有效;
2.提供的图片、实物等史料请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,简明扼要标明图片中重要人物、重要场景、重要建筑等相关信息,介绍实物形成相关背景等;
3.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史料的,请以“贺州学院校史资料征集+姓名+联系方式”格式命名邮件;
4.史料提供者来访或寄送确有不便的可由学校派出人员登门接收;
5.请史料提供者填写《贺州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》(见附件);
6.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谭小华
电话:0774-5270570
邮政编码:542899
电子邮箱:hzxydas@163.com;
地址: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贺州学院档案馆(西校区自强楼206室)
现予公告。
附件:贺州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
贺州学院档案馆
贺州学院离退休工作处
贺州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
2024年5月10日